宁夏商标注册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设计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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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标注册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设计的基本要素

作者:宁夏昌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9 08:08:17

对于每一家公司来讲,商标设计是商品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商品主要是通过良好的商标设计,才能让广大的消费朋友认可,商标设计可以是公司在行业中突出自己表达自己的一种方法,进而商标设计要非常的好。那广大朋友知道在设计标志的时候应要注意哪些?今天就由宁夏商标注册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设计的基本要素。

1、行商标设计首先关注商标设计的醒目性,这是进行商标设计最为重要的一点。我们大家都知道,商标设计的目的是让某一商标在其所处的环境中能迅速的识别、引起大家的注目、关心和兴趣凑而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醒目性是进行商标设计的基本条件。

2、标设计要符合行业的风格和特点,进行商标设计的时候,从每个角度来说都要更多的考虑到行业特点。不仅要与同行业同类标志有显着的区别,这也就要在表现形式上要有独特的个性,同时,造型设计要易于识别,易于记忆。色彩搭配上,需要提高明度,增加色相之间的对比,使标志更具有视觉冲击力。

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生产活动中。销售发票、合同等商业性文件是商品交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商业性文件中使用商标,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

1.依法使用商标,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随意对注册商标进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2.恰当使用商标:这样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演变成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2)使用商标通告。(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商标:意为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显著的位置,在当前,很多企业并不重视这方面,把商标设计的很小,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实际上等于形同虚设。

4.当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长期的使用商标,商标的信誉建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选择好商标之后,需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尽量经常更换,尤其是当企业商标具有一定影响时,需要坚持使用下去,文字、色彩、图案都不要变。

5.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

驰名商标认定方式天津滨海商标网2011年11月13日一、行政认定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局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局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二、司法认定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审查。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4号)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评估商标权价值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商标产品历史收益状况;

2.商标产品未来盈利空间、能力;

3.商标状况:商标状况必须详细了解它的影响力、所处市场的状况、竞争状况、过去的表现、未来计划及风险程度等。

具体讲,分析以下七个影响因素:(1)领导力。即影响行业市场的能力。如某一商标为其所处市场的龙头产品的商标,其价值就比其他普通价值要高。(2)生存力。即商标的稳定性。那些历史悠久、消费者信任度高的商标的价值要高。(3)市场力。指商标的市场经济状况。食品、饮料的商标比高科技产业的商标取值要高。(4)辐射力。指商标超过地理文化边界的能力。符合国际惯例和口味的商标比某一区域和地区性商标的价值要大。(5)趋势力。指商标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导向及影响力。商标的长期发展趋势能够很好地反映其与消费者的联系和同步性。(6)支持力。指能够获得投资及重点支持的商标其价值要大一些。(7)保护力。指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利,即注册商标的保护能力。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深度及广度在评估商标时很重要。

商标权价值评估基础资料清单一、公司概况1.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公司创立和发展过程(历史沿革),包括成立时间、批准机关、投资方;3.企业的组织机构图;4.公司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5.公司全部生产、销售进出口或服务许可证;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反馈信息,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及经验介绍;7.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等产权资料;8.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说明;9.商标图案及释义。

二、企业历史财务资料1.公司近5年或成立以来所实行的主要财务、会计政策(如折旧政策)情况、税种、税率、税收优惠;2.公司近5年或成立以来各年度和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商标产品未来五年收益预测(见C表)及预测说明。

三、市场营销1.产品的主要市场销售额等;2.国内外销售渠道的建立及分销网点的布置;3.促销策略、促销计划,主要广告媒体清单;4.产品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措施;5.市场发展规划。

四、研究与开发1.近3年来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项目的主要成果;2.技术产品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或技术产品说明书等技术鉴定资料。

五、质量管理1.本行业通常的质量考核指标,公司目前执行的质量标准;2.公司的质量体系介绍。

六、未来3-5年商标产品发展规划七、其它资料1.商标续展承诺书;2.企业承诺书。评估程序1.了解委托方评估目的和意愿,并作充分沟通;2.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及各项要求;3.界定产权归属;4.现场勘察,了解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状况;5.指导委托方填报评估资料;6.市场调研,资料检索,分析相关市场需求,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产业政策、行业信息等;7.专家论证,评定估算,三级审核;8.出具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完善报告;9.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随着知识产权法律地位的确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最重要资产,其作用已越来越为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所重视,以商标权、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工作如雨后春笋般得以开展,但现阶段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尚未达到不动产抵押的普遍程度,企业在具体操作时,应有清醒认识:

1.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担保法及各地方陆续出台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政策,均对商标权质押融资持积极支持态度,法律层面上已不存在任何障碍。

2.区域差异。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此项业务各地银行开展的广度、深度也不一样。珠三角、长三角及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较为活跃和普遍,而东北、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较少。

3.银行因素。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由于观念、审批权限、体制及经营机制的差异,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态度、积极性也不一样。一般讲,商业股份制银行如中信、光大、交通等较国有四大控股银行较为灵活。

4.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对机构的专业要求较高,地方评估机构一般不具备评估此项资产的实力,报告质量及权威性普遍较差,银行对此类评估工作指定本地机构来完成稍显勉强,同时对企业本身今后发展也会不利。目前聘请北京、上海异地专业机构评估较为普遍。

5.商标权作为企业的一项单项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的操作过程与有形资产的抵押并无大的区别,甚至手续更简化。唯一不同是最后阶段要到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进行质押登记备案。

6.贷款比例。商标权质押比起以不动产抵押,获得的贷款比例较低。从我们操作过的案例看,一般在评估值的30%-10%左右。太仓首例商标质押融资贷款日前操作完成,雅鹿集团以其中国驰名商标雅鹿专用权作质押,获得了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支行3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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