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检索在宁夏商标注册过程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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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检索在宁夏商标注册过程中至关重要

作者:宁夏昌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7 08:07:13

宁夏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先进行检索,即检索此前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但国家商标局提供的检索平台中国商标网,存在较大的检索盲区,即最近三个月申请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是查询不到的,这就是所谓检索盲区,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有近似商标在检索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极有可能检索不到,这会给申请人造成检索误导,并在后重复申请该商标,最终该商标会因为违反在先申请原则而被驳回。

这也会给微小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微小企业不像大公司那样有许多品牌,它所提交申请的商标往往是微小企业唯一的品牌,但基于存在检索盲区,其申请的商标会因为违反在先申请原则而被驳回的,并且这种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几乎没有,这也意味着微小企业的唯一的商标申请彻底失败,微小企业不仅因此损失了商标申请的成本,还延误了商标推广时间。

商标注册流程中检索盲区的存在,主要原因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技术问题或者说是效率问题。之所以会存在检索盲区,是因此近期商标申请后,商标局并未能将此信息及时上传到中国商标网,也就形成了中国商标网数据库的信息缺失,由此也就形成了检索盲区。

根据当前商标申请的数量,几乎每一天都有近数千枚商标申请,三个月的盲区也就意味着,有近数十万的商标无法检索,而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商标注册的风险,并且这一风险是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专业能力的提升来避免的。

我司知识产权公司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复审、版权登记的公司。在工作时候,有的客户会打电话说,我们花钱在你们这里注册了商标,就一定会注册下来,然而并不是的,因为在注册过程中,会有公告期,在此期间会有人提出异议的,所以注册不成功也是有可能的。那么商标驳回复审机构哪家好呢?在这里我们就来详细的说说,怎么选择一家商标驳回复审机构。

第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注册信息,查看企业的基本信息。

第二、了解该企业的实力情况,可以参考一下,公司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等。

第三、了解公司基本构成,看看是不是具有完备的服务体系。比如,看一下公司有没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营销团队、售后团队、专业的客服团队,公司具有完备的运营体系。这种公司是你不二的选择,当然,如果你也可以实地参观一下公司。在这里,千万不要为了图便宜,选择只有业务团队的公司,当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公司没人管。所以完备的服务体系是你选择商标驳回复审机构的重要参考。

第四、你也可以参考办理案件数量和成功量。成功率高,说明这家公司专业,实力雄厚,并且经验丰富。

以上四点就是你选择商标驳回复审机构的重要参考。当你的商标驳回了,千万不要着急,找一个靠谱的、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才可以解决你的烦恼。

商标注册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这是每个商标人都知道的事情。商标注册想要避开一定风险最好是要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就可以肯定申请的商标就一定能注册成功,但可以相对的提高部分成功率。那么,申请示意性商标的风险大吗?

示意性商标也称为暗示性商标,指商标所选用的文字、图形等标识,在用户经过想像后可以联想起该产品或服务的某种特征。尽管示意性商标暗示或提示了商品的属性或具有某一特点,但它是间接暗示,因此不能算作是描述性的。比如,飘柔让人联想到洗发水对头发可能产生的功用。在美国商标查询时发现,有人使用火鸡发出的叫声Gobble-gobble作为火鸡肉类产品的商标。暗示性商标有利于商品的推展,但在注册上却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通常描述性商标不受保护,而暗示性商标一般却不会被拒绝,在我国内地,国家商标局审查人员常因自身主客观因素不同,而对商标审查结果会有不同,所以,我们公司认为大家在选择商标名称时,还是多以显著性较强的为主。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不是的,有以下几点情况可能会导致您的商标权被无效。因此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时候,要懂的商标权的维护和运用。

一、连续三年以上不使用注册商标的。

二、擅自改动注册商标的。

三、恶意抢注或者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因此,企业拿到商标注册证之后,并不意味着商标权就不可动摇,企业只要注意规避这三方面的风险,就可以持续的享有商标权。

以下是《商标法》对于撤销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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