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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注册专利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宁夏昌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7 08:44:32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的无形财产,商标通过确保银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那么,商标抢注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
第一,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商标原则和申请商标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商标。
第二,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商标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第三,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直接到银川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具体要求:
1、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知识链接:
一、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送办理。
二、商标异议需要收费吗?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通过邮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
三、商标异议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银川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作为商标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商业性和专有性。只有当一个标志同时具备以上三个特征,才能视作是商标。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作为商标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商业性和专有性。
一、显著性。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在我们以前的文章中讲到过,商标就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所谓标志就是标明一种特征的记号,既为记号就应当是便于识别的。如我们常见的交通标志、安全标志等。都其有简洁、明了便于识别的特点。这种便于识别的特点就是标志的显著性,商标作为一种标志必须具备显著性。
二、商业性。商业性是指商标是使用在商业活动中的标志。前面说的的交通标志、安全标志虽然也是标志,但由于其不是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所以它不其有商标的性质。
三、专有性。专有性是指商标是由专一的企业所使用。有些标志虽然也是用在商业活动中,但由于不是专一的企业所使用,因而不能区别商品的来源,所以不属于商标。如农药商品上的剧毒标志(骷髅图形),精密仪器的防潮标志等,虽然是属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却不属于商标。因为这些标志是企业公用的,同样不具备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所以,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只有当一个标志同时具备以上三个特征,才能视作是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他人已注册成功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无效宣告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扫清注册障碍的直接手段。那么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有哪些?
1、使用本法第十条的禁止性使用标志的。
2、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银川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
3、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
4、对他人取得的在先权利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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